合肥律师事务网—— 合肥优秀律师综合业务站点
安徽省物价局文件
安徽省司法厅文件
皖价服〔2008〕4号
关于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各市、试点县物价局、司法局:
       为规范我省司法鉴定收费行为,保障司法鉴定机构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司法鉴定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06〕88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我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标准(试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指的司法鉴定收费是指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提供司法鉴定服务,向委托人收取的服务报酬。  

       二、凡在我省执业、经省司法厅审核登记并领取《司法鉴定许可证》的各类司法鉴定机构,均应严格按照《司法鉴定许可证》核准的范围开展司法鉴定业务,按照相应的业务种类收取司法鉴定服务费,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见附件。
       未经省司法厅审核登记的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司法鉴定服务并收取费用。

       三、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实行政府指导价。司法鉴定机构和委托人根据鉴定工作的难易程度、复杂程度等情况在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标准。要坚持谁委托谁付费和双方自愿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定服务,强行收费。

       四、司法鉴定机构为委托人提供司法鉴定服务,应与委托人签订委托鉴定协议,依照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由司法鉴定机构统一向委托人收取司法鉴定服务费,并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不得利用收费进行不正当竞争,不得使用支付回扣、介绍费或中介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司法鉴定业务。

       五、司法鉴定机构收费前应持省司法厅核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安徽省经营性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在执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收费。

       六、对符合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条件的委托人申请司法鉴定,凭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或人民法院提供司法救助的证明,司法鉴定机构应予以减收或免收司法鉴定费。

       七、本通知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自2008年2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试行期满后根据试行情况重新核定司法鉴定收费标准。试行期间国家有关部门对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八、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物价局和省司法厅。

       附件:安徽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试行)

                            二○○八年元月二日


安徽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试行)
十一、司法会计鉴定(含涉税司法鉴定)
十二、资产评估鉴定(含房产和土地)
十三、建筑工程鉴定(含造价和质量)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备注

一、法医病理鉴定

未含医疗机构收取的特殊项目的检查费用

死亡原因鉴定

元/具

1200—2000

不包括毒物分析

死亡方式鉴定

元/具

1200—2000

死亡时间推断

元/具

1200—2000

 

致伤(死)物鉴定

元/件

600—1000

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别

元/件

800—1200

死后个体识别

元/具

800—1200

尸体尸表检验

元/具

800—1200

尸体解剖

元/具

2500—3000

含尸表及内脏检查、死亡原因、死亡方式及死亡时间推断。高度腐败尸体可上浮,但不得超过50%

开棺验尸

元/具

3000—5000

含现场勘验、尸体解剖、照相。高度腐败尸体可上浮,但不得超过50%

病例(理)组织切片检验

元/片

30—50

二、法医临床鉴定

未包含医疗机构各类项目的检查(测)费用

人身损伤程度鉴定

元/例

400—800

 

损伤与疾病关系鉴定

元/例

600—1200

交通事故、职工工伤职业病等致残程度评定

元/件

500—1000

劳动能力评定

元/例

500—800

活体年龄鉴定

元/例

400—800

性功能鉴定

元/例

600—800

致伤物与致伤方式推断

元/例

600—1200

护理依赖程度鉴定

元/例

600—800

医疗费审查鉴定

元/例

600—1200

 

后续医疗费评估鉴定

元/例

600—1200

 

保外就医鉴定

元/例

300—500

医疗纠纷鉴定

元/例

2500-5000

三、法医毒物鉴定

 

 

定性毒物分析

元/项

400—700

 

 

定量毒物分析

元/项

500—1000

 

其它化学成份鉴定

元/项

200-300

四、法医物证鉴定

 

个体识别

元/例

1000—1800

 

 

亲子鉴定

元/例

2000—3500

 

性别鉴定

元/例

700—1000

 

种族和种属认定

元/例

1500—2000

五、法医精神病鉴定

 

 

精神状态鉴定

元/例

400-700

 

 

法定能力鉴定

元/例

600-1000

 

精神损伤程度鉴定

元/例

1000-2000

 

智慧障碍鉴定

元/例

800—1200

六、文书鉴定

元/样本·次

600—1200

 分笔迹、印刷、印章、书写时间等种类

七、痕迹鉴定

 

 

枪弹痕迹鉴定

元/例

2000—3000

 

 

交通工具痕迹检测

元/例

300-500

 

 

交通工具痕迹鉴定

元/例

1500-2500

 

 

其它痕迹鉴定

元/例

1000—2000

指指印、脚印、工具、因果关系

八、微量物证鉴定

元/例

500—2000

指油漆、涂料、燃料、玻璃、金属、塑料、爆炸物、纤维等

九、声像资料鉴定

 

录音制品鉴定

元/件

400—800

 

 

录像制品鉴定

元/件

500—1000

 

 

磁盘、光盘鉴定

元/件

400—700

 

 

图片鉴定

元/件

300—500

 

十、保险赔偿纠纷司法鉴定

 

 

寿险

按赔付金

2-4%

 

 

财保

按赔付金

1-2%

 

十一、司法会计鉴定(含涉税司法鉴定)

按鉴定结论金额

1.5-2%

不涉及金额的(债权债务,财务状况等)双方协商

十二、资产评估司法鉴定(含房产和土地)

按鉴定结论金额或资产总额

0.8%-1.5%

 

十三、建筑工程司法鉴定

 

建筑工程造价鉴定

按鉴定

结论金额

1.2-1.8%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

 

 

按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制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6〕177号)规定执行,可上浮20%。

十四、产品质量司法鉴定

元/件

1000-3000

鉴定过程中发生的质检费另计

十五、计算机司法鉴定

元/例

8000-12000

 

十六、知识产权司法鉴定

元/件

800—1500

十七、鉴定人出庭费

元/人·次

高级200,副高150,其它人员100

不含出庭差旅费

说 明

1.重新鉴定收费,可在制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30%。
2.重大疑难鉴定收费可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原收费标准的50%。
3.涉及现场勘验、查檔、翻译、保管、资料邮寄、差旅等费用按实另计,但须加载委托鉴定协议。 


办公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寿春路356号·徽商国际大厦10楼1003室(杏花公园东门)    邮政编码:230041
电话咨询:13505519120       预约:13505516411      办公室:05515262306    传真:05512853128
在线解答QQ:21808882      邮箱:chenkang@lawyer.com      备用邮箱:ck1997@hotmail.com
合肥律师事务网版权©声明      合肥律师事务网服务条款   合肥律师事务网隐私权政策
合肥律师事务网网站备案号:皖ICP备070050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