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律师事务网—— 合肥优秀民商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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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康律师特别擅长处理的民商事案件类型
陈康律师是经验丰富的资深民商事律师,特别擅长处理的案件类型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婚姻家庭继承案件,与合同纠纷案件: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医疗纠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帮工雇工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犯罪侵害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危险作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饲养动物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地面施工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物件脱落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产品责任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刑事附带民事损害赔偿案件 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
委托律师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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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康律师承接民事业务的具体范围——2009年8月1日执行 |
(一)侵犯人身权的案件中,主要承接各种类型的人身损害赔偿类型的案件; (二)婚姻、家庭纠纷类型的案件中,主要承接离婚、继承、赡养、扶养、扶养案件; (三)侵犯物权的案件中,主要承接物权保护、侵犯所有权/相邻关系/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纠纷等类型的案件; (四)债权类型的案件中,主要承接各种合同纠纷、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类型的案件; (五)特殊类型的侵权案件,主要承接产品质量损害、高度危险作业/地面施工/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案件; (六)知识产权类型的案件中,仅承接商标、专利、著作权权属及侵权纠纷的案件; (七)适用特殊程序的案件中,承接申请宣告公民限制(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宣告失踪(死亡)的案件。 |
◇ 民商事业务的律师代理费标准 |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照案件工作量的大小与难易程度,每件收取5000—10000元。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每件收取3000元的基本代理费。同时,另按争议金额的大小分段累计,加收代理费: 1、争议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另按争议金额的10%加收代理费。 2、争议金额10万元—100万元的部分,另按争议金额的8%加收代理费。 3、争议金额100万元—500万元的部分,另按争议金额的6%加收代理费。 4、争议金额500万元—1000万元的部分,另按争议金额的5%加收代理费。 5、争议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另按争议金额的3%加收代理费。 6、委托代理执行案件的,另按执行金额的10—20%加收代理费。 三、委托律师进行风险代理的案件,另按争议金额的30%加收代理费。 四、单独委托律师代理二审案件的,按照一审标准计费。 五、曾委托律师代理案件一审,又委托代理该案二审的,按照一审收费标准的50%计费。 六、符合陈康律师个人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可以缓交、减交律师代理费。 (1)缓交代理费的日期为开庭审理的前一日;符合多项条件的,可以延至判决生效日。 (2)减交代理费的基本幅度为10%;符合多项援助条件的,可以减交20%。 |
◇ 陈康律师个人提供法律援助的条件 |
一.符合获得国家法律援助的条件,但因种种原因尚未获得国家法律援助的公民。 二.尚不符合国家的法律援助条件,但确有实际困难的公民。 三.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或者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公民。 四.聋、哑、盲、智障、残障人士,或者罹重大疾病的公民。 五.被犯罪行为所侵害,身心遭受严重创伤的公民。 六.一定范围内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案件。 七.合肥籍外出经商、务工人员,或者外地籍在肥经商、务工人员。 八.淮南籍的公民。 |
办公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寿春路356号·徽商国际大厦10楼1003室(杏花公园东门) 邮政编码:230041 电话咨询:13505519120 预约:13505516411 办公室:05515262306 传真:05512853128 在线解答QQ:21808882 邮箱:chenkang@lawyer.com 备用邮箱:ck1997@hotmail.com 合肥律师事务网版权©声明 合肥律师事务网服务条款 合肥律师事务网隐私权政策 合肥律师事务网网站备案号:皖ICP备0700505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