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的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因为根本不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自始就确定当然不能发生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民事行为。包括: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单纯受益者除外);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单方行为;
三、以欺诈、胁迫手段所为的损害国家利益的民事行为;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五、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
六、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
七、违法法律、行政法规强行性规定的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的后果
一、返还财产或者赔偿损失;
二、收缴财产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或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