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律师事务网—— 合肥优秀律师综合业务站点 |
|||
|
|||
|
|
|
合肥市公证业务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和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司法厅皖价服(2008)5号《关于公布我省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及合肥市物价局、合肥市司法局合价服[2008]91号《关于我市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规定,现将合肥市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整理公布如下:
|
||
| 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文字版) | 公证服务收费标准(表格版) | |
公证服务收费标准(一)
|
|
一、证明法律行为 |
|
(一)证明合同、协议 2.证明其它经济合同,按标的额收取: 3.证明民事协议 (二)证明收养关系 1.生父母共同送养的,按500元/件收取;2.生父母单方送养的,按800元/件收取;3.其他监护人送养的,按1000元/件收取。 (三)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收取(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
|
| |
|
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
|
(一)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等,按80元/件收取; |
|
| |
|
三、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
|
(一)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按500元/件收取 |
|
四、提存公证,按标的额的0.3%收取(保管费另收) |
|
五、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按债务总额的0.3%收取;签发强制执行证书,按500元/件收取。 |
|
六、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清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的效力 |
|
1.遗嘱公证,按800元/件收取; |
|
七、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 |
|
1.证明对财产的清点(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按1000元/件收取;(2)公民家庭,按500元/件收取。 |
|
八、证明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 |
|
(一)现场监督类 |
|
| |
|
九、保管文书,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事务,代拟和修改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 |
|
(一)保管文书,按50元/件·年收取 |
|
十、依法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
|
(一)公证书副本制作(公证书按实际当事人数,每人免费一份正本) |
|
| |
|
十一、由申请人支付的鉴定费、评估费、差旅费、调查费,采取实报实销或定额包干的方式,具体方式由公证处与申请人协商并签订协议。 |
|
| |
|
十二、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手续费: 未经审查的10元/件;已经审查的,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收取。 |
|
公证服务收费标准(二)
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公证收费速算公式
合同标的 |
收费标准 |
收费公式 |
50万元以下部分 |
500 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足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
标的额×0.003(不低于200元) |
50万元~500万元部分 |
500 001元至5,000 000元部分,收取0.25% |
(标的额-50万元)×0.0025+1500元 |
500万元~1000万元部分 |
5 000 001元至10 000 000元部分,收取0.2% |
(标的额-500万元)×0.002+12750元 |
1000万元~2000万元部分 |
10 000 001元至20 000 000元部分,收取0.15% |
(标的额-1000万元)×0.0015+22750元 |
2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 |
20 000 001元至50 000 000元部分,收取0.1% |
(标的额-2000万元)×0.001+37750元 |
5000万元~1亿元部分 |
50 000 001元至100 000 000元部分,收取0.05% |
(标的额-5000万元)×0.0005+67750元 |
1亿元以上部分 |
100 000 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
(标的额-1亿元)×0.0001+92750元 |
例:申办标的为600万元的合同,其应收公证费为: |
||
2.证明其它经济合同收取公证费速算公式
合同标的 |
收费标准 |
收费公式 |
2万元以下部分 |
20 000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 |
标的额×0.01 |
2万元~5万元部分 |
20 001元至50 000元部分,收取0.8% |
(标的额-2万元)×0.008+200元 |
5万元~10万元部分 |
50 001元至100 000元部分,收取0.6% |
(标的额-5万元)×0.006+440元 |
10万元~50万元部分 |
100 001元至500 000元部分,收取0.5% |
(标的额-10万元)×0.005+740元 |
50万元~100万元部分 |
500 001元至1 000 000元部分,收取0.4% |
(标的额-50万元)×0.004+2740元 |
100万元~200万元部分 |
1 000 001元至2 000 000元部分,收取0.3% |
(标的额-100万元)×0.003+4740元 |
200万元~300万元部分 |
2 000 001元至3 000 000元部分,收取0.2% |
(标的额-200万元)×0.002+7740元 |
300万元~400万元部分 |
3 000 001元至4 000 000元部分,收取0.1% |
(标的额-300万元)×0.001+9740元 |
400万元以上的部分 |
4 000 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
(标的额-400万元)×0.0005+10740元 |
例:申办标的为250万元的合同,其应收公证费为: |
||
3.合肥市部分涉外民事公证项目收费计算分解表
公证项目 |
公证书发往 国家和地区 |
正文 |
翻译 |
说明 |
合计 |
|
中文证明书 |
中外文相符证明书 |
英文 |
||||
证明公民个人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纳税或收入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以及其他非商事方面的事实或文书 |
需办理公证书译本与中文原本内容相符的证明书的国家 |
80 |
40 |
120 |
中文证明书、中英文相符证明书各一正本,副本根据当事人的要求份数多少另加,每份20元,不含被证明材料的翻译 |
240 |
需要译文但无需中外文相符证明书的国家 |
80 |
|
80 |
中文证明书正本一份,副本根据当事人的要求份数多少另加,每份20元,不含被证明材料的翻译 |
160 |
|
不需要译文的国家 |
80 |
|
|
|
80 |
|
说明:1、其它语种公证书译文费每件120元,需办理公证书译本与中文原本内容相符的证明时,减半收取,即每件60元。 |
||||||
办公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寿春路356号·徽商国际大厦10楼1003室(杏花公园东门) 邮政编码:230041 电话咨询:13505519120 预约:13505516411 办公室:05515262306 传真:05512853128 在线解答QQ:21808882 邮箱:chenkang@lawyer.com 备用邮箱:ck1997@hotmail.com 合肥律师事务网版权©声明 合肥律师事务网服务条款 合肥律师事务网隐私权政策 合肥律师事务网网站备案号:皖ICP备0700505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