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民事、行政、国家赔偿案件的收费标准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以及所涉财产关系之价值在2万元以下的案件,收取基本代理费用1200元;
二、所涉财产关系之价值在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5%收费;
三、所涉财产关系之价值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4%收费;
四、所涉财产关系之价值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3%收费;
五、所涉财产关系之价值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2%收费;
六、所涉财产关系之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1%收费;
七、代理过一审又接受委托代理二审的,按照上述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