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律师事务网
淮南陈康律师网         今天是:                                 欢迎你第 次光临  
中文首页 诉讼服务 非诉讼服务 法律援助 法律咨询 诉讼资讯 其它资讯 联系信息
 




刑事业务导航

刑事侦查阶段
审查起诉阶段
刑事审判阶段
刑事自诉案件
取保侯审条件
委托陈康律师

 

    在公诉案件的审判阶段,审判机关将根据案件情况,决定开庭的时间、地点、合议庭的组成成员、审理的方式,并最终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

    辩护律师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辩护律师 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与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并为其申请取保侯审。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搜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搜集、调取证据,或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法院许可,并经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搜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陈康律师提示
(一)人民法院对案件一审的最高期限为六个月;
(二)除最高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二审最高期限为二个半月;
(三)人民法院接受补充侦查建议的,补充侦查时间最长为一个月;
(四)经由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重新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二个半月);
(五)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六)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经对犯罪嫌疑人取保侯审、监视居住的,人民法院应当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被刑事告人重新办理取保侯审、监视居住手续。取保侯审、监视居住的期限重新计算。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朝阳西路99号;电话:86-0554-5305370;传真:86-0554-5305376;
管理员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