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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侯审条件
委托陈康律师
 


  不要让失去自由的人再失去希望!

  陈康律师提供的帮助
 (一)陈康律师可以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二)陈康律师可以为其提供咨询、为其代理申诉与控告;
  (三)陈康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侯审;
  (四)陈康律师有权向侦察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五)陈康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件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六)陈康律师可以查阅、复制案件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
  (七)陈康律师可以向本案证人搜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八)陈康律师可以向本案被害人搜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九)陈康律师可以申请检察院、人民法院搜集、调取有关证据;

        13505549050(淮南) 0554-5305370
13505519120(合肥) 0551—2853148(合肥)

委托陈康律师的时间
       从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请陈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为其代理申诉与控告、并为其申请取保侯审。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便有权委托陈康律师作为其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陈康律师为其辩护人。

委托陈康律师的方式
       犯罪嫌疑或者被告人的近亲属可以代其向陈康律师委托。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出委托陈康律师的, 应当向看守机关提出,并由看守机关将其请求转达给案件的侦查机关,再由侦查机关向陈康律师或者陈康律师所在的安徽志高律师事务所转达该项要求。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朝阳西路99号;电话:86-0554-5305370;传真:86-0554-5305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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