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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业务导航

刑事侦查阶段
审查起诉阶段
刑事审判阶段
刑事自诉案件
取保侯审条件
委托陈康律师

 

    在刑事侦查阶段,侦查机关将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传、拘留、逮捕、取保侯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刑事强制措施。

    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就可以自行聘请或者由其近亲属代为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
    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并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以了解有关情况;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侯审。
   
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有权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要求国家给予法律援助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由看守机关在24小时之内将该申请转交给法律援助机构。


陈康律师提示
(一)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二)在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中,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为三十七日;
(三)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为十四日;
(四)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的侦察羁押期限最长为7个月;
(五)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均不计入办案期限;
(六)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七)犯罪嫌疑人身份不明的,侦查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开始计算;
(八)对犯罪嫌疑人取保侯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期限届满的,必须及时解除取保侯审、监视居住。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朝阳西路99号;电话:86-0554-5305370;传真:86-0554-5305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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